此时陆家还没分家,陆家挣得工分、粮食、钱,基本上都是交到陆奶奶手里统一收着的,儿孙们只能拿点小头。
这个小头也是极小的头,甚至这些钱给了儿孙们,有大河阻隔着,他们拿了钱都没用,买不到东西,他们宁愿要陆奶奶给他们发的一些糖果、糕点。
当然,没处去用,他们也能存着。
陆家这几年因为陆红阳帮着卖茶叶、卖金银花、野菊花,陆家的儿孙手里多多少少都存了一点零花钱,不多,真的就是零花钱,每个人一两块的样子,别小看这一两块,一个儿孙一两块,陆家这么多儿孙加起来就是一二十块,此时很多人家一年的存钱也不过一二十块,只因陆家有陆红阳这个帮她们卖钱的路子,才显得陆家挣钱好像容易些,实际上一点都不容易。
以陆家为例,陆家现在有两个大队干部,一个陆卫华,是大队会计,他在大队部是有工资的,一个月十二块钱的工资补贴,还有一些粮票,年底大约还有两百个工分补贴。
也就是说,他在大队部干一年,也只能挣到一百四十四块钱。
今年陆大芬家光是秋天摘野菊花那几个月,就挣了一百三十六块钱,相当于陆大芬母女四个两三个月时间在陆红阳这里挣的钱,抵的上陆卫华一年的工资。
就这,每个大队的干部都还不多,固定的就那么几个。
再比如陆大湖,陆大湖是大队部的小队长,小队长这个职务,按照贫富大队来分,富一些的大队,例如临河大队,他们大队本身就有钱,富裕,小队长每个月大约有六块钱的补贴,年底有两百八十个工分补贴。
建设大队一个穷大队,是没有钱补贴的,就只有工分补贴,也就是说,陆大湖除了日常和大家一样,有十个工分外,年底还有两百八十个工分补贴。
换算成每个月,就是二十三个工分。
这二十三个工分,可不是二十三块钱,在建设大队,一个工分的价值大概就两三毛钱,换算成钱,陆大湖一个月的工资大约是五到九块钱。
陆红菱在公社随便找到一份合同工的工作,一个月都有十八块钱,还有各种票,陆大湖一个干部,在大队部一年的工资是两百八十个工分,由此也可见,在农村想挣钱之难!
当然,小队长的权利是有一些的,比如年底猪肉的分配、鱼的分配,多出来的小杂鱼、猪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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