消息是中午丁水英休息的时候带回来的,陆红菱录取上了,让陆红菱去纺织厂去签合同。
为什么要签合同呢?
这也和去年,也就是几个月前,国、务/院刚关于企业“多用临时工,少用固定工”的指示精神有关,必须要严格控制固定职工的增加。
建国之后,国家实行的便是固定工为主,临时工、合同工为辅的这样一个用工制度。
一个人有了工作,基本上就是铁饭碗,工作还可以传儿子,传孙子,一代代的传下去,你不想干了,你的工作还能卖掉给其他人干,就跟这个工作就成了你家的似的。
为控制城镇固定工数量,去年各个地方的劳动部门为了贯彻执行国/务/院的指示,为下面的一些厂子也下达了一些招收临时工的任务,实行亦工亦农的劳动者,劳动者与用人单独签订劳动合同,合同期为一年,合同期满可以续签,但一律不得转为固定工。
这和丁水英当初被煤矿厂领导换到纺织厂工作还不一样,丁水英那时候虽只是学徒工,但她也是正式的固定工,她的工作不想干了,可以转卖给他人。
陆红菱的工作是无法转卖的,甚至连粮食关系都不需要签到公社里来,也就是说,陆红菱依然还是农村户口,她需要自己解决自己的粮食问题和住宿问题。
这样的工人,在这个年代,也被称为‘背米袋子的工人’。
自己背着米袋子到工厂食堂,再跟着一起去食堂吃饭。
这在这个时代的纺织厂很常见,像岳阳地区的麻纺厂,杭州丝绸印染厂,都在这个时期招收合同工,而非固定工,甚至一些纺织厂一度靠这类工人作为生产的主力军。
陆红菱现在便是这样的情况。
听到这些要求,陆红菱一点都没有犹豫,当场就签下了合同。
她也是这一批招收的临时工,唯二的两个临时工,另外几个虽然都是学徒工,却是固定工,临时工每个月工资十八元,学徒工每个月工资二十一元。
没办法,她们是城镇户口,这时候的政策就是这样的。
不得不说,陆红菱真的是赶上了时候,唯二的两个农村户口的小姑娘都被录用了。
拿到合同后,陆红菱整个人都在激动地微微发抖。
回到陆家,她的手指还在紧紧地抓着合同,合同紧紧地贴着自己的胸口,生怕被外面的雪雨淋湿
本章未完,点下一页继续阅读。>>>